导读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和完善。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一、合同的订立新规则- e -1.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民法典》第473条规定了要约邀请与要约之间的区别,明确了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
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和完善。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一、合同的订立新规则 - e - 1.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民法典》第473条规定了要约邀请与要约之间的区别,明确了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2. 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根据《民法典》第491条,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格式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民法典》第496条强化了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的认定,要求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二、合同的履行新规则 - 芫荽 - 1. 双务合同的不安抗辩权:《民法典》第527条扩大了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增加了“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形。 2. 情势变更原则:《民法典》第533条细化了情势变更原则的具体情形和要求,规定了受到情势变更影响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3.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民法典》第564条新增了解除权行使的最长期间,即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三、典型案例解读 - 小葱拌豆腐 - 1. 某电商平台促销活动争议案:在某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中,平台发布了错误的优惠价格信息,消费者下单后,平台以系统错误为由拒绝发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促销活动的介绍构成了要约,且消费者已经下单完成交易流程,那么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有效的买卖合同,电商平台不能单方撤销。 2. 格式条款纠纷案:在某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在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中设置了不利于承租人的条款,并且在签订合同时未对这些条款进行明确说明。根据《民法典》第496条的规定,由于出租人未能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这些格式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发生效力。
四、结语 - 香菜 《民法典》的实施标志着中国民事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合同领域的调整也更加精细化和科学化。在实践中,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合规性,以及顺利有效地履行。同时,司法机关也需要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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