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探视权法律解读:律师详解子女探视规定一、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是指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享有定期看望和联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在现代社会中,家庭结构的变化导致了许多单亲家庭的出现,因此,探视权的设立旨在保障非监护一方的亲子关系,确保子女能够在成长过程中获得双亲的关爱和教育。二、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享有定期看望和联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在现代社会中,家庭结构的变化导致了许多单亲家庭的出现,因此,探视权的设立旨在保障非监护一方的亲子关系,确保子女能够在成长过程中获得双亲的关爱和教育。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探视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简要介绍: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表明了我国法律承认并保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时强调了另一方也有协助的义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这意味着即使离婚时没有明确约定探视权,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支持后续提出的探视请求。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要求变更将子女变更为由其直接抚养,或者要求行使探望权利的内容、时间、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这说明了对探视权进行调整的需要通过新的诉讼程序来实现。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方故意阻碍对方行使探视权的情况。对此,法律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这为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这明确了法院不得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但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迫使阻碍者遵守判决。
下面我们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探视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张先生和李女士于2018年离婚,他们的孩子小张随李女士生活。然而,张先生多次试图探望小张都被李女士拒绝。最终,张先生向法院提起了探视权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先生的探视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李女士应该协助张先生行使探视权。法院判决张先生可以在每个月的第一周周末和第三周周末的两个下午分别探望小张,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李女士继续阻止张先生探望,她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这个案例展示了当探视权受到侵害时,法院是如何介入并做出有利于维护亲子关系的判决的。
综上所述,探视权是保障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与子女之间保持良好关系的重要制度。无论是在立法层面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对这一权益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和保护。作为律师,我们有责任帮助客户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实现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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